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信访局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34号)文件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信访局联合开展了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遵循评选条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组织开展评选,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现经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长沙市信访局等49个单位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奖励对象,周建军等100名同志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奖励对象。
根据评选文件要求,现对拟表彰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2日至12月28日。凡对拟表彰奖励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一)省信访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俊0731-82219457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240号
邮政编码:410011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及电话:吴盘燕0731-84900336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邮政编码:410004
附件:1.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奖励对象名单
2.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奖励对象名单
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