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2 11:58信息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特编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相关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需要获取我厅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包括:
1.机构概况;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计划;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
5.部门预算、决算;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门户网站:http://rst.hunan.gov.cn。本机关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2.本厅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杂志、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进行加工、分析。
(一)受理机构(主办部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申请表》( 网址:http://rst.hunan.gov.cn/rst/xxgk/ysqgk/index.html)。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提出申请:(1)窗口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窗口当场提出申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三楼E22窗口;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 信函申请。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受理机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建议使用EMS邮政快递方式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3)线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栏目下登录“个人网厅”或“单位网厅”,在“依申请公开”页面进行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及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2.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办理申请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材料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4.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5.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6.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7.所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8.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9.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1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邮政编码:410004;联系电话:0731—82213558;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投诉。监督电话:0731-8490014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