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规〔2025〕1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6号)有关规定,为实现劳务品牌建设与职业培训项目协同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加强我省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是指培训劳务品牌生产、服务过程所需的主要职业(工种)或关键核心技术对应的职业(工种),能促进劳务品牌产业发展的项目,省、市、县三级劳务品牌均可申报。每个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对应一个职业(工种)。省级劳务品牌最多拥有3个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市级劳务品牌最多拥有2个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县级劳务品牌最多拥有1个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
二、认定条件
(一)培训范围。培训项目对应的职业(工种)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第四、五、六大类中出台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或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二)培训需求。培训项目所属的劳务品牌属于当地特色产业或重点行业,对应职业(工种)的相关岗位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
(三)培训实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科学合理,符合“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培训模式。
(四)培训效果。培训项目的参训学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占比较高,能在劳务品牌产业行业实现稳定就业。
三、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
劳务品牌创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向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介绍材料。包括培训项目基本情况,培训项目对劳务品牌发展前景的影响及意义等内容。
3.评审佐证材料。包括培训项目上一自然年度的培训计划、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台账以及就业台账等内容。
(二)市州推荐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考评表》(附件2)中的具体要求,对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市本级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考察与审核,择优向省级推荐,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考评表》(附件2)、《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申报市州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并在一体化平台向省级提交推荐项目。
(三)专家评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的培训项目开展评审,择优认定。
(四)公示发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官方网站对拟认定的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行文公布,自发文时间起两年内有效。
四、项目实施
(一)办班申请
劳务品牌建设单位按照“无需求不培训”的原则,紧密围绕劳务品牌产业发展和企业需要,依托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主体开展培训(包括自主培训以及委托培训),向办班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办班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同意后实施。委托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主体开展培训的,须与其签订《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委托协议》(模板见附件5)。
(二)培训考核
1.培训主体要确保培训质量,参与培训考核的学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比例不低于75%,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比例不低于95%。
2.劳务品牌建设单位要确保就业质量,参训学员在劳务品牌产业行业实现就业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企业就业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近期工资流水;灵活就业的须提供就业登记证明,并通过一体化平台内就业登记人员数据库对比核实。
办班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班期开展培训考核,培训班的取证人数、就业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培训补贴不予上浮。
(三)动态调整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两年组织一次项目评审与复核。对培训效果良好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经复核后认定为下一批次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对培训效果不好或者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取消认定,同时取消下一批次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申报资格。
五、支持政策
(一)补贴标准上浮。被认定为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相关职业(工种)的,在其劳务品牌属地开展的相关职业(工种)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6号)文件现行标准上浮50%执行。劳务品牌属地是指劳务品牌认定等级对应的行政区域范围。
(二)就业服务保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推动,向劳务品牌关联企业征集一批岗位,为参训学员进行岗位推荐,鼓励学员在劳务品牌产业行业实现稳定就业,支持劳务品牌发展壮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本地劳务品牌及职业培训资源,申报、遴选、推荐一批培训需求大、培训质量高、就业前景好,能够反映当地技能培训工作水平的培训项目。
(二)规范开展培训。支持劳务品牌建设单位以及培训主体按规定开展培训。对培训项目实行开班审核、过程监督、结果评估制度,实施情况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人社一体化平台“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模块管理。
(三)保障资金安全。培训补贴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和管理,加大制防、人防、技防和群防协同监管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四)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的优惠政策和工作成效,挖掘参训学员典型案例,提升参训学员以及劳务品牌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获得感,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社会氛围。
本文件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有效。
附件:1.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申报表
2.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考评表
3.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申报市州汇总表
4.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办班申请表
5.劳务品牌优质培训项目委托协议(模板)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