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23〕7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能人才工作,加快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劳动者就业技能提升,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2〕40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市州初审、专家评估、实地查勘,确定66家单位备案成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站(详见附件),备案期限为3年,从发布之日起计算。
各备案单位要在备案项目范围内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并按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条件,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考核质量。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组织专项考核站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强化属地监督管理职能,确保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湖南省2023年第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站名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