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了《湖南省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背景
《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24年7月15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并正式施行。《暂行办法》针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明确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提出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是做好职称评审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
为使《暂行办法》在湖南省更好地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全省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切实维护职称评审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厅细化制定了《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总则、监管主体与职责、监管对象与内容、监管方式与措施、责任追究、附则等,共6章34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职称评审监管的依据、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等。
(二)监管主体与职责。明确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职称评审监管职责以及评审单位和职称申报人所在单位责任等。
(三)监管对象与内容。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增加了监管内容。分别规定了对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以及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的重点监管事项等。对申报人,重点监管其是否存在虚假承诺、材料造假等情况;对评审专家,重点监管其是否公正履行评审职责、是否存在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对评审单位,重点监管其是否规范开展评审、是否存在借职称评审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
(四)监管方式与措施。提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具体监管方式,明确了每一监管方式的基本内涵和具体的监管措施。
(五)责任追究。明确建立职称评审责任制、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评审专家诚信承诺制度,分别规定了对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以及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存在违规行为给予的处置措施。
(六)附则。规定《实施办法》施行时间、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