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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用工指导(开业指导)政策解读劳动合同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12-01 15:44


新企用工指导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劳动者的基本要求:年龄在16周岁以上至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用人单位的类型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情况:

1、一个月内的: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的,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书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一个月到一年的: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次日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3、一年以上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基本种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劳动合同种类,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出的时间应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前提出。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需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至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试用期约定

应尊重双方意愿,但应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备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具体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的条款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工作任务的时间。目前,我国工时制度共有三类: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劳动报酬

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和定额工资等。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

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合同约定工作任务,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并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签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向劳动者送达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并做好备案签收。

劳动合同内容协商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劳动者协商续订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与未订立劳动合同法律后果一致。

合同终止或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不得约定法定以外的条件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附随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支付工资。

3、折算奖金。

4、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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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用工指导(开业指导)政策解读劳动合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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