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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66号建议的意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2-05-10 14:37

湘人社建函〔2022119

徐跃华代表:

在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与引进专业人才队伍,增强乡村振兴动力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办意见:

一、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的问题

(一)继续创新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体制,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一是健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机制,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实行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等政策。

二是面向特定对象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允许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拿出全年管理岗位招聘计划的30%,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市、区)范围内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军人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是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核准的编制内招聘以下五类人才设立绿色通道,可以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学生、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学生、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学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县(含县级市)、乡镇事业单位引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能力素质培育、岗位锻炼成才、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等计划,探索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遴选培养工作。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一批大学生到基层支农支医支教扶贫,将三支一扶队伍打造成扶贫帮困、支援基层建设发展的先锋力量。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安置,且每年拿出一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人员。同时,注重从基层遴选优秀干部,省市州直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招录基层人员占新进人员总数的50%以上;县市区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原则上从基层一线岗位中遴选(选调)。

五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学历设置应坚持以用为本,防止学历歧视和盲目追求高学历,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面向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实施专项招聘,职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切实维护、保障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鼓励引导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等技能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二)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一是对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实行乡镇补贴。

二是实施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津贴。我省对县实施乡村基层教师人才津贴政策,根据学校所在位置,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50-700津贴;建立片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津贴,对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的在编在岗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片区农村卫生院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人才津贴。

三是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基本工资适当高定,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按规定予以高定一级或二级。

四是对于基层农、林、水等一线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继续实行浮动工资,满8年后予以固定政策。

二、关于落实人才引进政策红利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精神,20178月,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62号)。20203月,省人社厅又转发了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湘人社发〔202012号)。明确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三、关于建立激励人才培育机制的问题

对于您提出的进一步打破事业编制壁垒,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职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事业编制干部群体进行公开选拔,拓宽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干部的晋升空间等建议,201512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的资格条件、程序要求、监督责任等,规范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根据核准使用的编制和工作方案,以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流动调配手续材料,对流动调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办理流动调配人员的出入编登记手续,严格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各方面反映的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问题,省委编办将及时研究提出意见,从维护群众的利益中寻找解决办法,从群众评价中检验改革管理成效。

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省人社厅将及时研究吸纳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有关政策。

感谢您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59

(联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92)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益阳市人大常委会(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5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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