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2〕40号
省高级人民法院:
钟志鹏代表在省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045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聘用制书记员作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审判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力量,在充实法院工作力量、创新社会治理、提升行政效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对这部分群体的管理和职业保障,2018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的规范管理。同年10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共同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人员经费的保障标准,综合考虑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物价水平等因素,分区域、分档次确定,并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近年来,我厅全力配合支持做好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待遇保障等工作,促进聘任制书记员队伍安心安业。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加大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支持力度的意见,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单位积极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支持做好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设置人员名额,逐步提高这一群体的薪酬待遇标准,提升他们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提高这一群体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整体队伍的优质和稳定性。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7日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