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19〕121号
游飞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上世纪90年代因招工未经劳动部门审批的职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从事临时工的工龄认定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企业应及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1991年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招用农民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和回乡生产补助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87号文件下发后,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为农民合同制工人按照我省政策规定,参加了退休费统筹的养老保险,但也有少数企业未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农民工、临时工)参保。2004年为了保证这部分人员老有所养,保障企业员工权益,我省又专门出台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15号)规定:养老保险统帐结合制度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在国家和省下达的劳动计划内招用、且一直在该单位就业的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含城镇户籍人员),从1991年7月起(1991年7月以后招用的,从招用之月起)至各市州实施统帐结合制度前,可按原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含本息)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统帐结合制度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在国家和省下达的劳动计划外招用且一直在该单位就业的原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从各市州统帐结合制度实施时起,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当地同期缴费比例补缴养老保险费(含本息),并补记个人帐户。同时规定,截止2004年12月31日,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属参保者本人原因的,如以后参保,将按其实际参保并足额缴费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属单位原因的,将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用人单位从城镇招用的原“临时工”,按本规定执行。
1992年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令第103号)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同时,第四十五条规定“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103号文件,保障企业自主招用员工老有所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贸办、省体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1993〕22)规定“企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工。企业可以先招工,再到劳动部门补办待业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而我省邮政系统自主招用员工,当时单位及员工未按照省政策规定参保缴费。目前,国家也不允许以一次补缴方式追加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前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问题
国家和省对经各级劳动部门审批招收的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有明确规定。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64〕中劳薪字第344号)规定“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省劳动局《关于临时工在本单位被录用为固定工后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83〕湘劳福第040号)规定“对临时工在本单位被招收为固定工的,其连续工龄可从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做临时工的时间算起。”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湘政发〔1995〕18号)规定,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前,按照政策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正如您提及“工龄”(连续工龄)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反映职工对社会和企业贡献大小,关系到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多少,关系到参保职工退休后安度晚年,但计划经济时期,未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招工的职工,按照政策规定是不能为其计算本单位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他们达到退休年龄后也不能享受正式职工退休待遇。
三、关于劳社厅函〔2002〕323号文件执行问题
您建议中提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文件,此文件中“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系指从1986年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77号)文件下发后,我国实施《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四项制度”改革,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简称“劳动合同制工人”,而非企业自主招收员工或《劳动法》实施后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的人员。同时,从国发〔1986〕77号文件实施后,国家实行退休费统筹的养老保险。劳社厅函〔2002〕323号明确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也就说,曾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未缴纳退休费统筹保险的工作时间,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邮政系统从1993年起自主招用员工,一方面企业及员工未按照当时政策规定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且当时政策已失效,同时国家也不允许以一次补缴方式追加视同缴费年限。另一方面按照现行政策又不能为他们计算视同年限。再次,若我省单独为邮政系统员工出台补缴政策,容易引起省内不同行业员工攀比,同时也容诱发省与省攀比,造成社会不稳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工养老保险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31
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建议编号 |
1184 |
提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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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标题 |
关于解决上世纪90年代因招工未经劳动部门审批的职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从事临时工的工龄认定问题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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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类型 |
□A |
□B |
☑C |
□D |
沟通联系的代表或委员姓名 |
游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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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联系时间 |
4月25日、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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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联系类型 |
☑电话联系 |
□见面座谈 |
□走访调研 |
□其他形式 |
沟通联系详细情况 |
4月25日,qq邮箱反馈办理情况; 5月7日,代表回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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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职工养老保险处 承办人: 王宝库
注:建议提案的主办单位或分办单位填写此表,会办单位不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