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19〕109号
张仁芳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基层人才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结合职能,现提出如下主办意见:
一、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
2017年12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41号),将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定级时基本工资适当高定的倾斜政策扩大到所有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档或一级;列入三类及以下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二档或二级。
二、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机制
我省共有湘西州以及桑植县、江华县、城步县、麻阳县、新晃县、通道县共14个县市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分别享受1-2类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分别享受1-2类标准。2011年、2012年、2015年、2018年进行四次调标,调整后一类区每月210元、二类区每月340元。
三、建立乡镇工作补贴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32号),规定我省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各类人才补贴标准依据工作年限每月发放200元至500元不等,偏远乡镇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0元。2017年,下放艰苦边远乡镇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调整权限。我省原来文件规定对少数条件特别艰苦的偏远乡镇,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并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核准,在省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0元。现已将审批权限调整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即可。
四、实施片区农村基层教卫人才津贴
(一)2013年5月份,省委下发《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若干意见》(湘发〔2013〕3号),明确在片区建立“片区农村基层教卫人才津贴”。片区乡镇学校、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300元、500元和700元;农村卫生院不低于300元。
(二)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农村基层教卫人才在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继续享受教卫人才津贴。
(三)扩大片区农村基层教师人才津贴实施范围。在《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5〕114号)中明确,从2016年起,扩大到全省所有国贫县和省贫县乡镇及以下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自行设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向基层倾斜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市州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县(含县级市)、乡事业单位引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市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直接考核应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
六、加大政策倾斜,留住基层人才
出台《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突出立足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的业绩导向,从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健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等方面改革完善基层人才评价制度,为基层留住一大批优秀专业人才。一是职称评审条件向基层倾斜。对在基层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人才,申报评审时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专业等要求。对基层人才单独设定评价标准,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试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和服务基层年限、效果,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允许破格参评。二是岗位职数向基层倾斜。为稳定基层尤其是贫困边远地区教育、卫生人才队伍,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高级增加3%。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三是评审权限下放向基层倾斜。对人才相对密集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卫生系列,将职称评审权限全面下放,高级职称权限下放至市州,中级权限下放至县市区。评价标准不实行“一刀切”,省里只制定基本标准条件,由基层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有地方特色和特点的评价细则,让基层人才“看得到,够得着”,安心本职工作,潜心奉献基层。四是持续实施湘西特聘专家制度。鼓励支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湘西、立足湘西地区创新创业,针对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永州市(江华县和江永县),持续实施湘西特聘专家支持计划,给予每人一次性1.2万元特聘专家支持经费、聘为湘西地区终身荣誉顾问等方式,探索建立“湘西特聘专家”专家库和互联网+人才的精准扶贫模式。
七、专家人才的选拔表彰突出基层业绩贡献
制定完善向基层倾斜的人才项目评选办法,在各类人才工程选拔和表彰奖励中,增加基层专业人才推荐指标和入选比例,对贡献突出的基层专业人才单列推荐表彰奖励指标,对所有参评对象设立服务基层、服务农村业绩权重,通过荣誉激励导向,调动广大基层专技人才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基层专技人才支持力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者在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组,单独评审。二是支持各市州结合实际情况,在农业、林业等系列(专业)探索“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定向评审结果在基层单位内适用并兑现相关待遇,享受待遇后还可取得全省统一的系列(专业)职称。三是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四是落实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支持基层引进人才。五是继续实施湘西特聘专家制度,引导高层次专家深入基层服务;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的选拔推荐中,重视对基层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六是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机制、乡镇工作补贴、片区农村基层教卫人才津贴制度,激励更多的人才能够立足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七是根据职能分工,配合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和有关基层人才的培养政策,提高农、林、科教、医卫、乡村振兴等基层人才的能力素质,助力基层集聚人才。
感谢你(们)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75
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建议编号 |
1667 |
提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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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标题 |
关于进一步加大基层人才支持力度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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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类型 |
A |
□B |
□C |
□D |
沟通联系的代表或委员姓名 |
张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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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联系时间 |
5月7日,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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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联系类型 |
电话联系 |
□见面座谈 |
□走访调研 |
其他形式 |
沟通联系详细情况 |
我处结合职能向张仁芳代表介绍了对基层专技人才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张仁芳代表对主办意见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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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专技处 承办人: 龙涛
注:建议提案的主办单位或分办单位填写此表,会办单位不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