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创新创业十分重视,将其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大量工作都在围绕就业、创业和创新展开。目前,创新创业的浪潮在全国激涌。南边的广东、东边的浙江,既是曾经的创新创业大省,在新一轮创业潮流中,又频出新招,走在了前面。
湖南是人口大省、劳动力大省。长久以来,湖南人留给外界的印象却是:“能吃辣椒会读书”“会打仗,也会养猪,但不会经商办实业”。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确立实施“两计划、两工程”,为创业注入了强大动力。媒体报道,2014年,湖南全省共新增市场主体30.9万个、可创造就业岗位80万个以上,创业带来的正面效应已经显现。
移动互联网时代,一部手机就可以当老板。过去依靠劳动力、资源等要素成本优势驱动经济发展的传统方式已经行不通了。必须突出创新创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撑带动作用。我认为,当前,湖南要想在经济发展上先人一步,关键是要在现有基础上突破三大“瓶颈”,引燃创业“火种”,推动湖南成为创新创业大省,让创新创业成为湖南的一张“新名片”。
瓶颈一,资金。根据我的调查,绝大多数创业者认为在创业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资金问题。自我积累仍是大多数创业者资金的主要来源。创业的大多是年轻人、是大学生,年轻人不可能有很多资金积累,他们的创业启动资金来自家庭储蓄积累、亲友借款,几乎没有银行借贷。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有扶持贷款,但据一些大学生反映,贷款手续比较繁琐,申请时间快则3个月,慢则半年。一些针对大学生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也只针对应届或前一年毕业的大学生,且覆盖范围较窄、优惠力度有限,让不少大学生创业者觉得并不解渴。此外,目前大学生创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审核同意,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3年时间对一穷二白的创业大学生来说,刚好挣回前期的投入,一还款又面临着资金链短缺。
瓶颈二,观念。湖南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创新创业的基础,但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湖湘文化有很多营养值得我们今天来吸收和消化,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湖湘文化中确实也缺少创业文化和创业基因,这就导致全社会创新创业的观念不如沿海地区。一是“旧”,保守有余,创新不足。二是“怕”,怕创业失败。三是“慢”,对政策理解慢,创业动作慢。四是“闭”,思想不开放,满足于小打小闹。五是“懒”,不是奋发进取,而是坐等观望,不是实干巧干,而是苦熬苦等。在创业上应该向邵东人学习。邵东深处内地,非沿江沿海、也非交通枢纽,人多地少、资源匮乏。计划经济年代,冒着被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危险,不少邵东商人就暗地里从事着“投机倒把”。改革开放以后,邵东商人赚钱的欲望更象火山一样喷发出来。创业之初,闯荡市场的邵东商人起早贪黑、肩挑货郎担,手提蛇皮袋,白天摆摊子,晚上困地板,以致于全国各地哪里有市场,哪里就有邵东人,“中国犹太人”的美誉由此而得。
瓶颈三,服务。应该说,目前湖南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出台了不少,也很有含金量,但仍存在着轻服务、轻落实的问题。我们的行政审批,包括资质的认定、门槛的准入等还是过多,比如一些具有外籍身份的高层人才创办企业不能以人民币注册公司。在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申报、政府采购等方面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条件限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上,如,引进一名人才给予多少多少万的安家费,但对高层人才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需要的“全过程”,甚至“私人订制”式的服务,尤其是对创新创业团队、国际国内技术合作交流,以及利于潜心创新创业的配套服务等方面却关注不够。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湖南为了鼓励创新创业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有些政策宣传不到位,相关政策不配套,操作程序较复杂,最终无法落地。比如,湖南曾提出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引入创新要素参与绩效分配允许先行先试。但是,据我所知,目前只有长沙高新区进行了部分试点。这些含金量高的政策,实施效果不理想。
如何突破这三大瓶颈,让创新创业的大潮在湖南涌动,点燃一个个湖南人投身创业的“火种”,推动湖南成为创新创业大省?我提出四点建议:
1、营造氛围,培育创业基因。针对当前创业氛围不够浓厚,缺乏创业精神的状况,政府有关部门首先要解放思想,积极打造创业文化,并努力营造湖南良好的创业氛围。一是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对创业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促进全社会思想观念的转变,着力培育一种敢于创业、乐于经商的社会文化氛围,让全社会的创业激情逐步激发出来,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出于对财富梦想的追求而走上创业之路;二是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重要作用,各种新闻媒体、互联网络不但要大力选树青年创业典型,提升青年致富带头人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同时还要多方面多角度深入宣传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特别是浙江温州那种人人想当老板、人人争当老板、人人都有创业冲动和创业的精神,在全社会确立创业者光荣、创业者有功的价值导向和舆论氛围,鼓励更多青年更新观念,大胆尝试,争做创业先锋。
2、加大扶持,建设创业服务平台。针对当前创业者创业中的实际困难,政府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构筑创业服务平台,为他们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第一,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将现有的各种优惠政策落实到基层,包括银行的商业贷款、小额贷款、政府和其他机构的无偿自主风险投资资金、创业基金,等等,以降低创业者创业风险,提高成功率;第二,及时对现行法规、政策的不合时宜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同时,根据湖南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适时出台针对不同类型创业活动的新法规、新政策,从而不断增加新的扶持内容,创造条件为创业活动铺平道路、扫除障碍;第三,紧密结合湖南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多渠道征集、开发创业项目,建立涵盖各个行业、各个产业、各个方面,有市场分析和效益分析的动态“创业项目信息库”,为创业者自主创业推荐符合地方经济特色、投资少、见效快、有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促进开发创业项目与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有效结合;第四,扩大资源获取渠道,不仅要集中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还要在有条件的社区或街道设立创业指导机构,让青年能及时获得创业信息,了解有关创业项目及相关政策;第五,政府要改善创业环境,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有错无为问责制”。对未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收取,符合规定的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对创业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实行提醒在先、处罚在后的制度,不得“以罚代管”,以优化创业环境;第六,完善社会保障,为创业者构建安全港湾。采用创业保障金,以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方式,将创业者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一旦创业失败后,可以获得生活保障金维持日常生活,并根据个人意愿调整知识结构,积累经验,为再次创业或就业做准备。
3、全民创业,激活创业主体。一是鼓励公职人员带头创业。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人员,采取保留工龄或提前退休的办法,开展自主创业。二是积极扶持重点人群创业。加大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四类人群的创业扶持力度。三是积极培育创业经济人队伍。大力发展“创业经济人”队伍,动员千家万户开展自主创业,把小生产、小加工引入居民家庭,大力发展创业专业户、专业村、专业社区,促进全民创业向产业化发展,结合城乡统筹拓展创业空间,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创业型城市建设。四是积极引导二次创业。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工程,着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激励私营企业进入规模以上行列,优先安排财政资金扶持、优先安排公益服务、优先列入融资服务重点;引导本地成长性强的企业进入规模以上行列;加快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民营企业树立创大业理念,通过扩大投资、技术改造、合资合作、重组嫁接等方式,做大做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4、筑巢引凤,打造良好的创业硬件设施。应该提升在创业创新领域的市场运作机制,吸引北京、上海、深圳的知名创业服务机构和投资人扎根湖南,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活动,促进创业者与资本对接,鼓励天使投资与VC参与大赛。为项目找资金,为资金找项目,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创业基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特色产业集聚,使其成为满足创业企业需求的孵化器。
湘人社提函A〔2015〕105号
对省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19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伏初委员:
您提出的《突破三大瓶颈 引燃创业“火种”推动湖南成为创新创业大省》收悉。经与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去年9月15日,湖南省创新创业大会召开,吹响了创新创业新号角,全省2014年新增市场主体30.9万个,可创造就业岗位近80万个。但诚如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目前我省创业就业工作在资金、观念和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瓶颈问题,制约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您提出的四点建设性意见,已基本写入了省委省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个文件的实施,必将引燃我省的创业“火种”,推动湖南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一、关于“营造氛围,培训创业基因”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大众创新创业宣传报道,组织了一系列大型主题宣传,激发了全省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出一批创新创业典型,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创业精神和创业基因。省委宣传部将创新创业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予以重点部署,通过理论宣传、文艺宣传、新闻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培育创业文化,推动大众创业成为一种价值导向、生活方式和时代气息。二是加强新闻宣传,营造创业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开设专栏专题,制作电视节目,大力宣传鼓励和支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培训帮扶信息等。三是把握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创业宣传,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氛围,形成全社会竞相支持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四是开展全省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巡回报告活动。组织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包括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海归人员等社会各界代表为成员的报告团,5月14日,全省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巡回报告活动首次报告会在省委礼堂举行,随后将组成5个报告团分赴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开展巡回报告,讲述创业故事,宣传创业政策,弘扬创业精神。
二、关于“加大扶持、建设创业服务平台”
创业服务平台,既包括传统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与园区,也包括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我们要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一是完善政策。今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从开展创新创业专家指导服务行动、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扶持力度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全面提供创业培训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师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三是创建创业项目信息库。结合湖南省优势产业和县域特色经济发展,征集一批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投资少、见效快、有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组建信息库,积极搭建创业者交流活动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指导、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等创造条件。四是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平台,健全覆盖城乡的省、市、县、乡镇、社区五级公共创业就业服务网络和互通共享的信息化服务手段,切实履行创业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职责。五是优化创业环境,省发改委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收费专项大检查,对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收费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设有12358举报投诉电话。逐步取消执法单位可自由裁定的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目前有浮动幅度的收费标准只有极少部分,在下步减轻企业负担措施中,将充分考虑李委员的建议,重申“有浮动幅度收费标准按下限收取”的原则。六是鼓励创业者购买失业保险,在创业失败后依法依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
三、关于“全民创业,激活创业主体”
一是关于“鼓励公职人员带头创业。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人员,采取保留工龄或提前退休的办法,开展自主创业”的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文件,只能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辞职自主创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相关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与辞职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所以李委员在提案中提到的鼓励公职人员保留工龄或提前退休的办法,开展自主创业,目前在我省还没有政策依据。二是明确开展职业培训的重点群体,大力加强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生毕业生的职业培训,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突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三是扶持推动各类商会协会等组织发展壮大、抱团合作,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实现“二次创业”,把各类小作坊、小工厂、小商店引导组织到全省产业发展大链条、大体系、大格局中来,促进产业发展更深入,布局更科学。
四、关于“筑巢引凤,打造良好的创业硬件设施”
优化省内创新创业软硬件环境,强化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落实好支持创新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切实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突出人才的支撑作用。聘用一批具有创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创业成功的致富带头人等组建创业专家服务团,结合湖南省优势产业和特色县域经济发展,组建创业项目信息库,联合团省委举办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好“中国之翼”湖南赛区选拔赛,通过大赛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指导、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等创造条件。建立创新创业项目激励机制,从2015年起,全省连续五年实行“双百资助工程”,由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择优资助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100个个体工商户和100个优质初创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5〕23号和湘发〔2015〕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政策措施,不断突破三大瓶颈,引燃创业“火种”,统筹推动湖南成为创新创业大省,为我省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做出新的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创新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