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期为三个日历日。公示期内,比选申请人对中选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在此公告公示期间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提出,否则不予接收。比选申请人提出异议必须提供合理的理由和相关证据,证据必须来源合法、真实有效。
采 购 人: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9003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芮民、呙于旭
电 话:0731-84159030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