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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2-01-16 10:01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更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适应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根据《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精神,现就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专业范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设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三、关于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问题

对于学科调整后,原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博士点调整到两个以上(含两个)一级学科的,设站单位应选择其中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较多的一级学科,申报确认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发文确认;对于调整到其他一级学科、且符合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的,此次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参加统一评审。凡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已招收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评审中不受设站总量限制。比如:某单位设立了历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调整后,历史学分为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一级学科,该单位应选择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较多的一级学科,申报确认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他两个一级学科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原“农业资源利用”、“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动更名为“农业资源与环境”、“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关设站单位不需申请。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1),申请确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见附表2)。以上表格可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rst.hunan.gov.cn或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人才队伍建设”栏目:www.mohrss. gov.cn下载,连同申报材料一式十份,于2012年3月5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并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发送电子邮件或刻录光盘)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汇总,到实地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按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批。

(三)申报单位需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各项工作,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处理,确保不泄密。要突出重点,紧密联系我省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实际,按照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要求,确保拟新设增设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条件。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410011

联系人:侯自芳 朱怡珍

联系电话:0731-82219390,0731-82217017

    箱:zjc509@163.com

 

附表:1、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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