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湖南省新增城镇就业75.13万人,连续多年城镇就业保持在7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02%,为近年来新低。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8万人,转移就业总规模1551万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达306万人、高技能人才达128万人。全省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4595.21万人、6906.27万人、782.82万人、561.91万人、563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1681.77亿元,支出2067.96亿元。完成全省9235名公务员的考录工作,完成2695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安全实施54.05万人次的人事考试组考。
重点群体就业
2017年,湖南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持续推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出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成才。2017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均为100%,实名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6.6%。强化去产能职工安置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成功转岗分流职工9000余人。加强就业援助和就业帮扶,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32.18万人、困难人员就业11.29万人,援助零就业家庭971户,保持动态清零。
创业带动就业
2017年,湖南省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省新增市场主体70.59万个,同比增长20.2%,带动就业近百万人。实施“2151工程” “双百工程”,评选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25家;制定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奖补办法,评估认定创业孵化基地85家;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放宽条件、提高标准、延长期限,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2亿元,扶持2.5万人创业。设立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孵化服务,全省新增创业培训讲师近200人,完成创业培训9.5万人次。
职业培训
全面构建面向城乡劳动者,涵盖初、中、高各个技能等级的技能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培训71.7万人次。至年底,累计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4个、省级64个,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区域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4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0个、省级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实训基地40个。全年共组织职业技能鉴定47.66万人次,取证办结38.37万人次。大力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在全省设立59个竞赛项目基地,举办45届世界技能大赛湖南选拔赛,指导开展竞赛31项148场次,授予110人“湖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全面落实国务院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许可,降低职业准入门槛。
劳务协作脱贫
在“一套机制+一个平台+四个环节”工作模式基础上,分别建立“任务清单”“稳岗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形成了“1143”的劳务协作脱贫工作模式。进一步拓展省内省外协作,长株潭三市与全省各贫困县建立“一对一”对接机制,确定109家企业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湘西自治州与山东济南市签订东西部对口协作框架协议,永顺县与浙江省建立家庭服务业劳务对接机制。推行“311”就业扶贫服务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推荐3次岗位、提供1次职业指导、提供1次免费技能培训服务;在长沙市建立全国首家贫困劳动力劳务协作专门市场,依托全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线上线下推进人岗对接,多维度、多层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4.59万人,累计转移就业70.7万人,人均年增收超过3万元。
公共就业服务
2017年,湖南省加强基层就业平台建设,完善五级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至2017年底,全省425个街道和1569个乡镇全部建立基层平台,覆盖率达到100%;4628个社区中有4295个社区建立基层平台,覆盖率92.8%;26655个行政村中有22673个村配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覆盖率85.06%。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逐梦潇湘”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就业去哪儿”成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的“金字招牌”。
养老保险
2017年,湖南省连续第13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达2270元。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21万人,其中在职参保职工685万人,退休336万人,抚养比为1.59:1 。基金收入973亿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646亿元,发放待遇支出880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大政策全部落地,全省145个统筹区252.2万人启动了新制度经办,其中在职人数170.36万人,退休人数81.86万人。机关事保缴费收入296.45亿元,支出447.72亿元。连续第2年与企业同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322.01万人,基金征缴28.86亿元(含补缴3.94亿元,不含被征地农民缴费补助收入9.76亿元),月人均缴费125.46元。待遇支出109.32亿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月人均养老金95.96元。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待遇118.88万人。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2017年,湖南省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从整合到融合发展,建立了以《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为核心,以特殊门诊、普通门诊等为补充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体系,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保待遇。出台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106个单病种收付费标准在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安全完成全省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医疗生育保险合并试点、补充工伤保险试点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67.15万人、6039.12万人、782.82万人和561.91万人,基金征缴收入分别为278.32亿元、359.52亿元、39.26亿元、13.68亿元,基金支出分别为243.90亿元、318.96亿元、42.46亿元和15.15亿元。全省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275万人。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大病保险人均补偿金额约6700元。
失业保险
2017年底,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63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9.68亿元,发放待遇10.45亿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月人均失业保险待遇增加到1140元。发放稳岗补贴3.04亿元,惠及用人单位4685户、职工90.9万人。在前两轮降费减负的基础上,再次将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全年减征失业保险费7.2亿元。
社会保险扶贫
落实困难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资助政策,2017年共为80.71万名困难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6738万元,人均代缴83.5元。对贫困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一减免、一提高、一降低”的倾斜性政策,即医保个人缴费减免、住院基本医疗报销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将贫困人口罹患消化道肿瘤、终末期肾病等4类9种疾病实行单病种定额包干结算,不设住院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达90%以上;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25种(组)重大疾病纳入救治范围,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扩大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报销范围,将恶性肿瘤放化康复治疗、慢性肾衰竭透析、血友病等43种疾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范围;对建档立卡的农民工尘肺病贫困患者实行定点救治,并给予财政救助资金100%全额保障。2017年,全省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达到630万人,参保率100%;36.07万人次贫困患者享受城乡居民特殊门诊补偿3.93亿元,人均次补偿1089元;164万人次贫困患者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报销,补偿金额达41.15亿元,人均次补偿2509元。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
2017年,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800万人,覆盖全省约70%的常住人口,开通应用功能102项。湖南省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百日攻坚行动”和“百日优化行动”,全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省接入国家系统的协议医疗机构287家,累计结算4487人次。全面推广面部识别远程生存认证,实现社会保险银行自助终端自主缴费、社保关系省内电子化自主无障碍转移、养老金省内异地领取,网上经办服务覆盖率达到70%。推出医保经办“26项便民举措”“业务监管12条举措”,受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的关注和肯定。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等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在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中,整理下发疑点信息21万余条,纠正6万余人,追回基金2000余万元。
人才队伍建设
2017年,围绕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坚持“高精尖缺”导向,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才供给质量。实施“一链一才”产业人才计划,紧扣20个产业链形成20条人才链。组织开展“海纳英才、智汇潇湘——博士潇湘名企行”活动,举办湘港澳人力资源服务对接活动,进行高端人才和智力引进对接。推进湖南技工大省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筑牢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平台。深入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等10类人才工程。改革实施30年的职称制度,出台具有湖南特色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顺利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改革试点,持续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开展企业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市州县及各系列(专业)按照规定完成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任务。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设立博士后站(中心)263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3个,创新创业实践基地54个。完成“林业科技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和“湘西茶产业转型升级专家服务活动”2个国家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项目,深入实施湘西特聘专家支持计划,积极引导高层次专家服务基层。
公务员管理
2017年,湖南省坚持“凡进必考”的公务员招录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政群机关公务员、法院及检察院工作人员、选调生招录“四考合一”、全省集中面试、面试考官异地交流、全方位立体监督的工作机制,提高考录公务员的社会公信力,全年招录公务员9235名,其中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8431名,面向公安院校应届生招录769名,特殊职位、机要职位招录35名,517名县乡基层干部通过遴选走向上级机关。扎实推进公务员初任、任职、业务、在职等“四类”培训,全年培训3217万人次。严格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行政表彰奖励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国家级表彰项目26个,推荐先进集体116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297名;开展省级评选表彰项目13个,表彰先进集体354个、先进个人835人;组织开展第六届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50个“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30名“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军官转业安置
2017年,湖南省积极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将军转安置计划数30%细分到政法单位,全面完成2695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其中,计划分配1756名,自主择业939名。安置总数全国排名第11位。开展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试点工作,组织全省51名军转干部到湖南大学和湘潭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带薪脱产教育培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第11次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发生活困难补助。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2017年,湖南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逐一明确和细化岗位设置的工作流程。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三项基础制度实现全面入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逐步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历史性转变。出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创新创业。全面推进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工作,全省已有571家省直事业单位开始启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17年,湖南省完成全省278家法院、检察院的工资制度改革,员额内人员年人均增资3.52万元,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年人均增资1.41万元。株洲市、郴州市、张家界市55家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被推介为全国试点先进典型。在全国首批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暑期集中休假制度,除特殊岗位和特殊情形外,全省各级机关每年8月分两批相对集中轮休。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32户省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年薪为52.15万元。加强工资宏观调控,2017年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130元/月—1580元/月,增长10%—14%;2017年工资指导线的下、中、上线分别为增长2%、8%、14%。全省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2016年度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提高到60160元,比上年增长11.6%。
劳动关系维权
2017年来,湖南省累计取得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840家,使用劳务派遣工26.99万人,网上累计劳动用工备案单位2.67万户,备案142.9万条用工记录。累计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的单位706户,覆盖12.5万名劳动者。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25219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2239件,结案11627件,共督促用人单位签订或补签劳动合同2万余份,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650万元。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依法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7.19亿元。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全省立案查处恶意欠薪案件192件,刑拘166人,逮捕52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145人。全省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5万件,其中案外调解2.6万件,立案1.9万件。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共有2300多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7327家企业(其中规模企业4237家)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2017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10个项目14个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其中11个指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农村危房改造23.11万户,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53.13万人,特困移民解困避险搬迁安置3.15万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24万公里,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1.18万公里,新增城镇就业新增75.13万人,为104.1万农村适龄妇女实施“两癌”免费检查,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48万张,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4.57万个,为2487个行政村实施宽带网络升级改造,为61.83万孕产妇实施产前免费筛查。3个指标达到目标要求:城市棚户区改造39.3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000套,改造1000个行政村配电网。
绩效评估
2017年,湖南省大幅度砍掉了一般性的考核指标,市州精简7%、省直单位精简57%,考核权重重点向创新开放、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民生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等指标倾斜。通过对各市州和省直单位年终考评,共评选出42个绩效优秀单位。长沙市、常德市获一类地区绩效优秀单位,张家界市、永州市获二类地区绩效优秀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获省纪委及省委工作机构优秀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获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绩效优秀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研究室、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获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绩效优秀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获经济管理部门优秀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获社会发展部门优秀单位;省人民检察院、省审计厅、省公安厅获司法执法监督部门优秀单位;省妇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工商联获省工商联及群团组织优秀单位;致公党湖南省委机关、民进湖南省委机关获民主党派湖南省委机关绩效优秀单位;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参事室、省地勘开发局获厅(局)级事业单位优秀单位;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获中央在湘优秀单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