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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了!常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9-10-14 09:48

人才报\民生网讯(通讯员 吴紫欣 尹俊)109日下午,常德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常德市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101日起,该市调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常德市城区劳动者最低工资适用标准为1540/月和15/小时,其它区域为1380/月和13.4/小时。

据悉,《通知》明确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两档,分别为1540元和1380元(之前的标准为1430元和12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5元和13.5元(之前的标准为13.4元和12.4元)。其中,常德市城区(含武陵区城区、鼎城区武陵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适用标准为1540/月和15/小时,其它区域适用标准为1380/月和13.4/小时。

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常德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月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了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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