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居住在外地,年纪大了,最担心的就是生病住院。以前生病住院后需要自己先垫资,再拿回石门报销住院费用,来回奔波真累啊,现在能在深圳直接结算,真的是方便了很多啊!
近日,湖南石门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人员收到“张某”通过微信发来的一张广东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原来,是患者张某因患病在广东省深圳市医院住院治疗。深圳市医院通过“异地就医系统”为她进行了直接结算,这是石门县城乡居民医保首例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成功案例,代表着石门县城乡居民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正常运转。
据了解,跨省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按就医地“三个目录”、参保地支付政策结算,具体支付标准按照协议医疗机构的级别支付:一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支付比例70%;二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60%;三级医院起付线为2300元,支付比例50%。跨省异地就医的程序为参保人员需先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有效期至参保人员主动变更为止),生病后必须携带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同时,大家可以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实行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登记备案、异地就医经办机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统筹区开通信息等异地就医信息查询。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