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互助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0万提高到30万元,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94%,取消了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政策执行时间从今年1月1日开始,即今年内所发生的市本级职工大病医疗费用支付都适用于这一政策。
同时对重特大疾病保障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符合政策范围内的,恶性肿瘤患者日间病房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一个年度内,属于1-2级残疾人员、1-4级伤残人员、失独家庭、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参保人员,起付线仍为3000元;其他参保人员的起付线由3万调整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