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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明年将统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10-26 00:00

  近日,长沙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继承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当地15个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据介绍,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综合待遇,填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身故后无丧葬待遇的政策空白,使参加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较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减轻亡者家庭丧葬费用负担,提高参保积极性。同时,还能促使待遇享受人员家属及时主动申报参保人死亡信息,防止养老金多领、冒领等现象,维护基金安全。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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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制度明年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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