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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工购买补充工伤保险,企业是否吃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01-20 00:00

  “已经购买工伤保险,为什么还要买补充工伤保险,这不是给我们企业增加负担吗?”经营一家家俱加工厂的王老板向工伤保险处打来电话抱怨到。 

  购买自愿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是强制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补充工伤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是非强制的。常德市2015年10月启动补充工伤保险,自2016年10月1日起,用人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参与补充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工伤保险的20%,职工个人不缴费。 

  减轻企业负担  

  用人单位只能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保障的是用人单位职工,而补充工伤保险保障的是用人单位本身。参保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来源于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一部分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购买补充工伤保险后将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支付,大大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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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工购买补充工伤保险,企业是否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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