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明年起岳阳将执行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6-12-06 16:51

  12月2日,记者从湖南省岳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1月1日起,岳阳市执行新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新闻发布会上,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邹望春介绍了岳阳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合并工作进展有关情况。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9月14日,岳阳市召开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议,决定在现有统筹层次、制度体系、经办方式的基础上,将卫生部门的新农合和人社部门的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岳阳市城乡居民医保从2016年10月份起,按新标准启动2017年度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财政补贴420元/人;要求12月31日前完成基金、机构、筹资整合;2017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2017年8月31日起,新系统将正式运行。

  目前,各项工作均按计划有序推进,前期准备和基金审计基本完成,人员编制已成建制划转到岳阳人社部门办公,整合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

  同时,岳阳市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进展顺利,已与两家商业保险公司签订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参保群众大病保险费用年度累计补偿金额最高将达20万元。

  邹望春表示,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整合工作的专项督查,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效衔接和落地生效,确保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服务更加高效、管理更加规范,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转自湖南民生网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明年起岳阳将执行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952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