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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煤矿企业和非煤矿企业工伤保险费征收方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6-04-20 09:47

   从今年元月份起,郴州市北湖区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站按市里统一要求和部署,调整煤矿企业和非煤矿企业工伤保险费征收方式,直接按矿企职工工资总额4.5%的费率由经办机构直接计征。要求在2月1日之前所有的煤矿企业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该站为煤企工伤保险费征收开设“绿色专窗”服务。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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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煤矿企业和非煤矿企业工伤保险费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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