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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蒸湘区服务“城镇化”改革目标健全社保关系衔接办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5-09-22 15:35

  蒸湘区人社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在区深改组的指导下,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中的城镇化这一改革目标,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梳理,进一步健全了社保关系衔接办法,制定完善了三项改革举措,为进城落户或务工的农民工定制“贴心”社保支撑器。这三项改革举措是:1、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向区内城镇用人单位大力宣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加大稽核工作力度,确保参保单位中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对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或已在城区购房落户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缴费标准和待遇计发上同城镇其他从业人员一视同仁;3、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区社保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保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鼓励其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缴费直至退休,按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计发并享受待遇。未达退休年龄前又返回农村务农的,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衡阳蒸湘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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