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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社局多举措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4-10-17 10:17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湘潭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多举措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截止今年8月底,全市已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企业户数达2284家,涉及员工25万余人,超过年度目标任务的70%。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湘潭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徐亚健同志担任组长,市人社局、总工会、工商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为成员单位,制定了工作措施、考核办法,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综治维稳考核。同时各县市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今年3月份,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工商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联合出台了《湘潭市关于全面提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的意见》(潭人社字〔2014〕12号),并联合召开了湘潭市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打下良好的开局。

  二是继续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着力推动企业完善协商程序,做到“真谈、实谈、细谈”;规范协议内容,将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计时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等纳入协议内容;切实保证协议履行,促进广大职工群众共享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是着力开展“春季要约行动”。各县市区、市直各企事业单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春季要约行动”,组织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要约,主动行使要约权,推动企业启动协商程序,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四是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各县市区、园区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市级培育2-5个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县级培育1-3个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指导各地在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同时签订企业的补充工资协议。

  五是推动世界500强在潭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将世界500强在潭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列为工资集体协商季报的重要内容,采用召开座谈会、上门督促、致函提醒等多种方式,推动本地的世界500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六是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组织业务培训。按照省里要求,推动市州建立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市级不少于3人,县市区、园区2-3人,年内共培训指导员1500名以上。

  七是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对工资集体协商实行专项考核,分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台帐管理三个部分进行考核打分,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查访等方式深入企业考核。推动县市区、园区建立专项考核制度,设立奖励经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指导员进行奖励,促进县市区、园区和企业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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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社局多举措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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