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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社局实施大放权大整合改革理顺机制体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4-09-23 09:42

  根据中央、省、市简政放权的要求,针对原人事和劳动在就业用工、职业介绍、人才流动、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湖南省永州市人社局2014年实施了大放权、大整合体制机制改革,掀起了新一轮人社系统机构大改革的热潮,促进了人社事业的大发展。

  (一)清理“三单”,下放行政职权。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上下配套、系统放权、相关匹配的工作思路,坚持放权于基层、放权于企业、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四放权”原则,采取对内层层下放、对外有序下放的方式,将人社工作的重点向基层向倾斜。一是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对机关行政职权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监管清单(“三单”),梳理了权力清单115项,其中不能下放的职权(负面清单)58项,已经下放到县区的职权57项,并将这57项职权具体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即列入监管清单)。二是扩大基层自主权。将两个管理区和经济开发区与市辖区人社部门管理权限同等对待,不再由市本级人社部门直管。名校的名师、名校长和事业单位高技术、高职称、博士以及特殊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直接提出方案,只需报市人社部门备案核准。三是下放57项行政职权。从今年7月1日起,对清理出来的可以下放并事中事后监管的57项职权,按照全部下放和部分下放分类,其中全部下放的9项,其职权职责全部由县区人社部门接收、承担,市人社局不再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工作,只是在事中、事后加强对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管;部分下放的48项,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共同行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具体工作,市人社局承担对县区人社部门的工作指导,对下放到县区的权限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市本级不经办县区级具体事项。

  (二)整合职能资源,组建六大中心。按照构建大培训、大职介、大窗口、大征缴、大网络、大财务的“六大格局”要求,对机关行政职能、系统内部资源进行有效整合, 组建了六大中心。一是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组建永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将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公务员培训中心)、市人才市场、市就业培训中心、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等具有交叉职能的机构及资源和指令性培训、指导性培训、社会化培训进行整合,组建永州市职业能力建设中心,相关机构人员并入职业能力建设中心管理,合并后的人员身份、性质、职级不变,开展业务所使用的单位名称暂时不变,待编委核准后确定,实行“一套人马、五块牌子、资源共享、合署办公、统一培训”的模式,形成了“大培训”格局。二是整合职介市场,组建永州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将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市场)、市人才市场(即“两个中心,两个市场”)等单位具有职能交叉的机构及资源进行整合,组建永州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相关机构人员并入永州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合并后的人员身份、性质、职级不变,开展业务所使用的单位名称不变,待编委核准后确定,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统一服务”模式,建立求职登记、用工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形成了“大职介”格局。三是整合服务窗口,组建永州市政务中心人社分中心。将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即八个科室、八个经办机构的对外服务职能和行政职权进行整合,组建永州市政务中心人社分中心,实行集中在窗口对外办公,按照“一门受理,集中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方式运行,形成“大窗口”格局。四是整合征缴职能,组建永州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中心。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征缴工作进行整合,组建永州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解除了原“六个经办机构、六个不同缴费基数、六大稽核”的分散征缴模式。从7月1日起,按照“一个机构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张通知催缴、一个账户收费”的原则,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稽核、统一基数、统一收费、统一结算、统一分账”的经办模式,负责五险基金征缴工作,形成了“大征缴”格局。五是整合信息平台,组建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中心。从2014年3月1日起将市县区人社系统内部的OA系统、视频系统、信息平台、“社保卡”、“社保通”、门户网站等近十个网络数据、信息、体  系整合为全市一张大网,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组建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中心,加挂“社保卡”管理办公室,形成“大网络”格局。六是整合财务职能,组建永州市人社局财务管理中心。以局机关财务规划科为平台,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会计及其财务进行整合,组建市人社局财务管理中心,各科室与各经办机构统一在“中心”报账,各单位的财务运行可以不再设会计出纳。

  (三)调整内部职能,优化管理方式。在“三定”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机构、职能上下对应的原则和适应改革的要求,我们对局机关部分科室的职能进行适当调整。将“三定”方案中“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职能从工资福利科划出,由事业单位管理承担。将“三定”方案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对人员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职能划出,由人才开发科承担,人才开发科增加职业介绍监管、服务企业用工职能。

  下一步,永州市人社局还将在下放县区、管理区、经济开发区57项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继续向市直单位下放权力。一是下放职称评审权。根据省里有关文件规定,将高校职称的评审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只要符合条件的全部准予参评,不受职数限制。职称评审向基层边远地区倾斜,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只要有空岗,按申报空岗核定指标。二是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自行组织,市里只审批公开招聘方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事前呈报公开招聘方案,经市人社局审批权后自主组织或者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的监管。三是下放公务员遴选权。除新进公务员考录由全省联考外,县区公务员遴选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自行组织,市里只审批遴选方案。市直单位公务员遴选由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事前呈报方案,经市人社局审批权后自主组织或者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考试,人社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的监管。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快职能整合步伐,对应省人社厅进一步整合内部相关机构,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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