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是你们的耐心调解让我们没伤和气。”近日,芦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后,双方当事人握着调解员的手说,送上一面“践行法律,维护正义”的锦旗,予以感谢湖南株洲市芦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履行服务民生、维护民权的以人为本理念。
今年8月份,来自四川的单某、朱某因所在公司要搬迁至外地,他们不愿随公司迁离本市,遂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双方协商未果。于是单光明、朱林涛向芦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为了使案件顺利调解,芦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承办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一方面承办调解员与被告单位负责人多次沟通,告知其案件的利弊关系,让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尽量化解纠纷,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终被告同意协商解决;另一方面,承办调解员找到原告单光明、朱林涛与其详谈,严格审查其诉讼请求,纠正了其中不合理的计算项目,降低了原告单光明、朱林涛过高的期望值。经过数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劝导单某、朱某主动让步,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
开庭当天,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承办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在调解员的监督下,双方在劳动争议调解庭上签下了《调解协议书》和《履约证明》,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申请人按申请人工龄计算,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单某、朱某顺利地拿到了应有的经济补偿金。走出调解庭,他们长舒一口气说:“我们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回家过中秋节啦!”
这次调解仅是芦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芦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出芦淞区劳动保障部门构建的源头预防、调解先行、依法办案“三步走”的裁调联动机制,把大量的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更好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悉,去年芦淞区劳动争议调解庭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7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72人次,涉案金额226万元,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