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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4-06-27 08:08

  今年以来,湘潭市人社局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4年全市高校毕业生总人数为34809人。截止5月31日,就业人数为23308 人,就业率约为66.96% ;创业人数达112人,创业率为3.2‰左右。

  1、积极探索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建设。一是出台各项政策,例如《湘潭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潭人社函〔2013〕83 号)等,保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建立高校就业工作评估机制,协调联动,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活动。湘潭市人社局大力开展“百家名企高校行”大型校园招聘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企招聘周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每年举办两次“百家名企高校行"大学毕业生招聘会,每次吸引企业都超过200家,提供就业岗位 10000余个。2014年4月在湘潭大学举行的招聘会,共有266家省内外企业参加,在潭高校1.2万毕业生到场求职,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422人,创业意向25人。

  3、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一是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计划和“三支一扶”招募计划,2014年拟选聘村官60名,三支一扶志愿者14名。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公务员、事业单位面向四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考计划;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由湘潭人社部门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户籍管理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4、积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重点扶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14年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湘潭市人社局专门做出工作安排,预留专项就业基金为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保障;二是落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的大学生的岗位补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 30% 给予补贴。三是努力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实施“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工程”,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5、重点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湘潭市人社局组织认定了 8 家就业见习基地,同时对见习基地制定了评估细则,加强了监督,对见习生加强跟踪服务,建立考核机制。今年市人社局将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新增就业见习基地 5 家,组织就业见习 600 人,让更多的大学生享受就业见习的优惠政策。

  6、认真落实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一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实名制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就业愿望、培训需求等信息,进行“一对一”帮扶。同时,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纳入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考核,要求各街道(乡镇)对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帮扶, 2012 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得到了有效援助,其中纯农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经全部实现就业。对2013届纯农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动态清零。二是对孤儿、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大学生进行求职补贴,2013年共计补贴163名困难大学生13万余元,2014年补贴694人,计56万余元。

  7、创造条件,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一是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培训。深入在潭高校,结合开展“百家名企高校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举办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和就业经验讲座和培训,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认清就业形势,科学、合理地确定自己的职业规划和求职意愿,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二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建立完善毕业生报到入户、求职登记、人才推介、政策咨询、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平台。提质升级了湘潭市人才服务网,为毕业生就业服务提供更便捷、更及时的服务。

  8、大力扶持推动大学生创业。一是在市内主要高校设立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经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湘潭市确定了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等6所高校创业指导中心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校内开展创业培训宣传,举办创业培训班。截至目前已组织1800多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二是以两家国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科技创业园、九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学生创业园有大学生创业企业94家,留学人员企业21家,教授和专家领办的大学生企业64家,大学生创业见习企业67家。园区企业现有员工7381人,其中近三年毕业的大学生达2746名,占员工总数的37.2%。入园企业主要行业领域集中在IT、广告传媒、商贸、机电一体化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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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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