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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强化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4-04-17 12:27

  近年来,益阳市坚持以人为本,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医疗保险政策日趋完善,制度运行平稳,基金平衡有余,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医疗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一个保障对象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促进全市医疗保险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是完善政策,着力构建医保发展长效机制。按照健全全覆盖、多层次、便参保、易转移的医疗保险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三个医保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先后下发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益阳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整合机构,整合系统,整合政策”三步走的工作计划。到去年底各县市区新农合与医保经办机构基本实现整合,今年将开展信息和政策整合。推进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全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信息平台、统一业务经办流程、风险调剂”的原则,开展了居民医保统筹,并按征缴收入的3%进行调剂,预防风险。推进居民门诊统筹,按照人均30元的标准进行统筹,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全面实施基层首诊制和门诊统筹就医实时结算。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机制。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办法、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和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制度为辅的“四位一体”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二是优化服务,着力打造医保经办服务优质品牌。强化窗口服务。完善“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三亮三创三评”(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党员自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示范窗口主题实践活动。落实领导责任制、党员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岗位服务标准和挂牌上岗五项基本服务制度,打造“便民、规范、人文、阳光、和谐”医保。加强政策宣传。利用报刊、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全方位、立体宣传医保政策。各业务窗口定期深入社区、街道、医院及工业园区企业内开展政策宣讲活动。落实便民措施。异地居住人员报账可通过快递报销,极大方便了参保职工。完成大医保信息系统安装和全市联网,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市本级参保人员在长沙住院实行异地实时结算,解决了异地就医人员垫付费用高、报销周期长、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

  三是强化监管,着力建设平安医保。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一方面完善基金管理制度,保障基金安全;另一方面坚持审核与稽查并举,引导医疗机构由过去被动接受管理为主动控制费用。2013年在住院人次、医疗费用发生总额和实际报销率持续增长情况下,保证了基金的收支平衡。严格基金管理。规范征缴缴费基数核定,创新征缴稽核办法,签订《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杜绝在征缴过程中少报缴费基数或部分参保的现象。财务与业务无缝对接,严格“一事两岗两审”,做到了全流程可控可追溯,真正实现了“钱从银行走,数据网上流”。建立基金预测预警机制,对基金收支结余情况按月度、年度进行预警预测分析,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加强医疗监管。通过完善总额控制,既有效制约了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又有效避免了医疗机构因总额不够而拒收病人的现象。同时不断细化管理,将指标分解到月,确定了次均费用和自付比例上限,既控制基金支出,又切实降低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落实协议管理,按照宏观总量控制和微观细化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每年年初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费用总指标,约定年度超指标合理部分的分担机制,不合理部分的处罚机制。实行分级管理,评定定点医院诚信等级,对一甲医院严格实行住院患者入院申报稽核和院中随机稽核,所有一甲医院必须通过两次稽核合格方能报销,未通过两次稽核或稽核违规的一律予以拒付,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对二、三甲医院实行随机稽核制度,随机抽查病例不低于总病例比例的20%,对发现的不合理费用予以拒付并同比例放大处罚。改进结算方式,对定点医院实行总额预算、病种付费和次均费用相结合的按月复合式结算方式,实施院科两级管理,对医疗费用未超预算的定点医院,按实结算,结余部分的按比例奖励给医院,医疗费用超预算总额指标的合理增长部分,视不同情况给予补助,建立起了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异地诊疗查询机制,对于参保人员异地诊疗信息整理分析,对于提示存在一定风险的异地转诊参保人员,依托合作的保险公司覆盖全国的机构网络,委托当地分支机构进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档并制定防范处理措施,有力打击了违法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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