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可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举个例子:
2018年小明入职某某公司,每个月工资是6000元,小明参加了工伤保险,某日,小明在工作中不慎发生事故,公司及时把小明送进医院,并安排专人护理。住院30天后,小明回家休息了60天。小明受伤经申请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9级,后小明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小明工伤期间的费用该由谁承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工伤补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项目有:
1、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2、劳动能力鉴定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确定,每人每天20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是这样计算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本人工资是:
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项目有:
1、停工留薪期待遇:一般情况下,医疗期视同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护理费: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基于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才享有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政保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
依据《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少报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那我们来看看小明的工伤待遇是怎么样?
以小明认定为工伤,伤残9级,住院30天,医疗期共3个月为例。
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项目有:
1、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费用。直接结账;
2、劳动能力鉴定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30天=600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00元/月×9个月=54000元;
5、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000元/月×8个月=48000元。
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项目有:
1、停工留薪期间工资:6000元/月×3个月=18000元;
2、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00元/月×8个月=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