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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用工指导(开业指导)政策解读离职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12-01 15:50


新企用工指导

本篇主要适用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不得约定法定以外的条件解除。

协商一致解除类型一般有两种:

(一)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此情形下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计算年限从入职开始计算。

(二)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个人理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权予以限制,亦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有四类:

1、员工提出

因用人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经济补偿自入职开始计算。

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应支付经济补偿。

五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上诉1-5种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第6种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成立工会的,应告知工会。

上述情形成立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

3、无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辞退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自入职开始计算。

经济性裁员

主要情形如下:

一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是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是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裁员有关情况,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已采取的尽量减少裁员的措施以及裁员初步方案。

2、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请求当地工会的指导,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调整裁员名单,确保裁员方案公开、公平、公正。

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意见,并对裁员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4、用人单位确定裁员方案并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严格按照裁员方案实施裁员,确保裁员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依法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法结清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并做好被裁减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配套工作。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备案程序:

1、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提供裁员程序的相关资料,年度内连续裁员不得超过上年度职工人数的15%

2、企业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缴清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拖欠的工资,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裁减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手续,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企业自裁员之日起,6个月内需新招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这种情形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自入职开始计算。

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相关情形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注意,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才可予以终止。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劳动关系双方不能自行约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支付年限自入职开始计算。

经济补偿计算方法

计算基数: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计算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还有以下附随义务:

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支付工资、折算奖金、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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