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5〕82号
王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培训和考试考核认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证作为提升技能人才技能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加强新时代湖南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等级认定制度体系。一是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等文件规定,省财政厅联合我厅共同印发了《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4〕16号),文件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组织管理、补贴资金申请、补贴资金审核和拨付、职责分工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二是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先后出台《湖南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试行)》《湖南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资源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截止2024年底,全省备案用人单位260家,评价范围覆盖800个职业,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80家,评价范围覆盖342个职业。2024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7.40万人次,19.18万人次新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多方合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支持,2019—2022年,我省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33.1亿元用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4年,我省从就业资金中支出职业培训补贴共计3.53亿元;另外,安排项目经费293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8个,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10个。
三、多举措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一是2024年联合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和省工商业联合会等7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加快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激发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动力和活力。二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院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院校(包括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促进院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和高质量充分就业。三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发布《职称系列与技能职业(工种)对应指导目录》,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四是持续推进(知识技能型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启用“湖南职业技能评价”新标识,提高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
四、严格监管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行为。一是依托湖南人社“一体化平台”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加强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真实性的甄别能力,确保资金安排与培训计划相匹配。二是搭建“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控指挥平台”,启用“掌上巡考”微信小程序,加强质量督导、现场督查、同行监督、社会监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强化技能人才评价监管和证书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工作,更好推动新时代技能人才强省建设。一是持续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匠心筑梦潇湘”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一些领域,如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开展专项培训。二是继续加强对财政资金资源的统筹和对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经费的管理,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多元评价、标准构建、质量督导、考评人员管理、专家库建设、评价监管、信用评估等为主要内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指导各级各类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不断提升评价工作质量。四是发挥好技能评价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新八级工”“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和“两类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等制度,助推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五是培育一批评价过程科学、评价质量优秀、社会认可度高的标杆性评价机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六是加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评价机构及其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管。
感谢您对我省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