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提函〔2022〕49号
省科协:
科协界别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创新工程师专业职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我省通过集中开展创新方法的推广培训等方式,培养了一批能够运用科学方法和创新性理论成果的实用人才,对加快我省技术创新步伐,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团队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创新型工程人才是近几年来出现的新职业人群,由于某些条件的制约,目前我省尚未设置对应的职称晋升专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往往选择相近专业,自主参加我省30个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明确:新设职称系列要由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职称系列。但各职称系列可根据行业领域发展需求,结合新产业、新业态需要,新增分支专业。比如,2021年,我省在图书系列下增设科学传播专业职称,并明确由省科协组建省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相应职称评审工作。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提出:要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工程系列相关评审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同步。目前,我省工程系列下设土建、交通等25个专业160个子专业,由11个行业主管部门、4个协会学会组织评审。
三、对于建议的采纳意见及打算
为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相关精神和要求,助推创新型湖南建设,结合委员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规范性文件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在工程系列新增创新工程师专业职称,可作为大工程系列子专业一起评审,也可单独设立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明确组建单位、评审专业范围等;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就开展创新工程师专业职称评审进行专项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三是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申报评审细则和具体评审方案,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游江四级调研员联系电话:0731-84900075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邮政编码:41000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