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提函〔2022〕40号
省委台办:
民革省委会张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创新交流融合方式推进台湾青年在湘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我省支持台湾青年来湘创业的主要做法
(一)积极发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吸引台湾青年来湘创业。创业孵化基地是吸引和扶持青年创业,特别是台湾青年来湘创业的重要载体,为其提供创业初期的场地扶持。目前,我省已建成各级创业孵化基地279家,其中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8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09家,提高了创业者的积极性,形成了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着力推进台湾青年在湘创业。
台湾青年在湘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最高可申请2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可申请11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台湾青年在湘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2021年度,我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43笔,发放金额2662万元,扶持自主创业143人,带动就业880人。(三)持续推进青年见习。实施对象为在湘高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2021年全省参加就业见习15811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1040万元。
(四)落实就业创业补贴相关政策。对在湘高校毕业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孤儿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2021年全省为2021届52917名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7937.55万元。对符合产业政策范畴内的初创小微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企业外)或初次注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服务领域创业者,正常运营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创业项目,由同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按规定给予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商标注册补贴,具体补贴范围、标准和操作流程由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能职责,依托“创响三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推动台湾青年在湘创业取得更大成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3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毛彪部长联系电话:0731-84900139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邮政编码:41000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