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提函〔2022〕27号
省农业农村厅:
肖湘晖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东洞庭湖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提案》(第092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渔民后续生活难保障的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全省退捕渔民28580人,其中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19286人,已帮扶19283人实现就业,转产就业率达99.98%,无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9294人,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退捕渔民年龄偏大,习惯于自由生活,对到单位就业,每天工作8小时不太适应。二是部分渔民文化水平较低,存在一定的“等靠要”思想,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想法,主动接受职业培训的意愿不强,同时认为要集中培训,不愿意花费长时间来进行技能提升。这些人退捕转产难度大,后续生活面临困难问题确实存在。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转产扶持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创新服务,巩固成果。进一步完善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推进“311”就业服务和“退捕渔民转业服务行动”,按每月1次、每半年1次联系要求,分类开展未就业、已就业退捕渔民跟踪回访服务,及时为有需求的对象提供就业服务,巩固和扩大渔民转产就业帮扶工作成果,确保安置好、稳得住、不反弹。二是分类培训,提高技能。按照“应培尽培,应补尽补”的原则,区分退捕渔民年龄层次和文化差异,根据渔民需求、市场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提高退捕渔民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发展载体,促进就业。大力发展就业帮扶载体,积极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和就业帮扶基地建设,扩大就近就地就业吸纳容量,引导退捕渔民在家门口就业。持续完善“湘就业”平台,广泛归集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并集中对外发布,为退捕渔民提供精准供需对接服务。
二、关于渔民社保补偿难落实的问题。2020年9月,省人社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了《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湘人社发〔2020〕37号),在对象范围上,将专业渔民、持证兼业渔民和其他持证生活困难渔民统筹纳入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范畴。在补贴标准上,对专业渔民按每人每年3000元、持证兼业渔民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每户补贴不超过2人,补贴15年;在此基础上,政府再按每人每年400元,对参保的专业渔民和参保的持证兼业渔民给予参保缴费补贴,每户补贴不超过2人,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其他持证生活困难渔民补贴标准由市县确定。在补贴方式上,参照我省现行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金额一次性记入渔民参保个人账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先缴后补”的程序,逐年发放政府补贴。同时,该文件明确了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和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统筹现有中央、省级禁捕退捕一次性补助、过渡期补助解决。目前,我省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28429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省落实养老保险补贴资金9.84亿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杨汶副处长联系电话:0731-84900027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邮政编码:41000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