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2〕114号
李国武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县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主办意见:
一、关于产业技术人才难招问题
积极构建技能劳动者培育机制,采取发展基础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双轮驱动的模式,以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为县域产业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一)技工教育方面。坚持以促进就业和服务发展为导向、以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技能人才为目标,全省80所招生技工院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本办学模式,建立了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覆盖经济各行业门类,涵盖初、中、高各个技能等级的技工教育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专业体系。按照“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紧密对接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围绕20条新型优势产业链的产业和企业,开展一线技能人才培养。依托技工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为全省培养了大批一线技能人才。
二是坚持把校企合作作为技工教育基本办学制度。指导技工院校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育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促进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形成“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如全省技工院校积极开展“订单就业”“教产研一体化”“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与三一集团、中联重科、中国中车、长沙比亚迪、威胜电子、蓝思科技等重点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
(二)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服务产业发展、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以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位劳动者在学习和职业生涯各阶段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企业职工培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和行业协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
二、关于公共服务人才难引问题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号)要求,继续创新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体制,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一)健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机制,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参照执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三放宽一允许”(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等政策。
(二)面向特定对象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允许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拿出全年管理岗位招聘计划的30%,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市、区)范围内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军人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核准的编制内招聘以下五类人才设立绿色通道,可以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①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学生、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学生、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学生;③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④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⑤县(含县级市)、乡镇事业单位引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能力素质培育、岗位锻炼成才、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等计划,探索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遴选培养工作。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一批大学生到基层支农支医支教扶贫,将“三支一扶”队伍打造成扶贫帮困、支援基层建设发展的先锋力量。2021年,我们协调人社部、省委编办等部门,将每年招募400名“三支一扶”人员的额度提升到每年招募600名,并向乡村振兴等岗位倾斜。
(五)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学历设置应坚持以用为本,防止学历歧视和盲目追求高学历,对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可面向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实施专项招聘,将职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切实维护、保障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鼓励引导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等技能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三、关于乡村振兴人才难留问题
(一)建立健全基层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基本满足基层全方位引进各类人才的用编需求。目前,我省基层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主要有定向培养师范生、医学生、农技特岗人员、水利特岗人员4大类,其中,定向培养师范生、医学生分别安置到乡村中小学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农技特岗人员、水利特岗人员主要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为壮大基层专技人才队伍提供了较稳定引才通道。2021年3月,省委2021年1号文件明确:依托省内高校培养师范生14000名、医学生1500名、农技特岗人员1000名、水利特岗人员500名。2020年10月,省委编办下发《关于督办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湘编办明电〔2020〕3号),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尽快建立县级“人才编制池”,试行乡镇行政编制周转使用办法,加大编制挖潜力度,大力实施调剂余缺,盘活存量等有效手段,合理配置基层编制资源,为县乡引进人才、工作急需等提供编制保障,确保基本满足基层定向培养、人才引进等的用编需求。
(二)根据机构编制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研究确定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编制问题。2020年2月,省委编委印发《关于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湘编发〔2020〕1号),明确提出:支持以县为单位动态调剂中小学、卫生院等系统的事业编制,每年由县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备案,各市州委编办汇总后向省委编办报备。《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中,将基层卫生医疗列入公共卫生范畴,明确分类为公益一类。您提出的“将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由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建议,根据机构编制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宜由县市区党委、编委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研究确定。
(三)鉴于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属于事业单位范畴,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解决为事业编制身份后继续留在村民委员会工作,目前尚无法理依据可以遵循。
感谢您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7日
(联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9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