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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2-04-11 16:22

湘人社建函〔202262

省商务厅:

禹正杨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网红直播带货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电子商务业技能人才培养。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职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政府给予补贴2021年培训电子商务师39617人次,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22590人次,为社会提供电商企业技能人才。

二、电子商务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并给予政策倾斜。2019年联合财政厅制定《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将电子商务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标准880-1760。同时,明确将电子商务师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范围

三、进一步完善我省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方式,助力电子商务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我省2021年第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涵盖网络直播营销跨境电商运营推广等新技术新领域,有力促进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

四、积极发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是吸引和扶持青年创业,特别是跨境电商人才创业的重要载体,为其提供创业初期的场地扶持。目前,我省已建成各级创业孵化基地279家,提高了创业者的积极性,形成了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创业的最高可申请2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可申请11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跨境电商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2021年度,我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43笔,发放金额2662万元,扶持自主创业143人,带动就业880人。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对电子商务类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加大电子商务业技能人才培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48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处)

(联系单位:0731-84900461)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衡阳市人大常委会(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4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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