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2〕62号
省商务厅:禹正杨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网红直播带货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电子商务业技能人才培养。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职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政府给予补贴。2021年培训电子商务师39617人次,网络创业培训(直播版)22590人次,为社会提供电商企业技能人才。
二、将电子商务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并给予政策倾斜。2019年联合财政厅制定《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将电子商务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880-1760元。同时,明确将电子商务师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范围。
三、进一步完善我省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方式,助力电子商务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我省2021年第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涵盖网络直播营销、跨境电商运营推广等新技术新领域,有力促进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
四、积极发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是吸引和扶持青年创业,特别是跨境电商人才创业的重要载体,为其提供创业初期的场地扶持。目前,我省已建成各级创业孵化基地279家,提高了创业者的积极性,形成了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创业的最高可申请2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可申请11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跨境电商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2021年度,我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43笔,发放金额2662万元,扶持自主创业143人,带动就业880人。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对电子商务类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加大电子商务业技能人才培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8日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处)
(联系单位:0731-84900461)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衡阳市人大常委会(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