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2〕51号
省委组织部:
肖春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原中央苏区联动区(原中央苏区县)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建议》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2001年国家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2006年在建立科学合理实施范围和类别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了范围增设了津贴类别,提高了津贴标准。我省共湘西州及下辖市县、城步、通道、新晃、桑植14个县市列入艰边津贴实施范围,未包括原中央苏区县汝城、桂东县。
原中央苏区县汝城、桂东县为中国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同时又是纳入“比西政策”的欠发达县,应当给予更多的倾斜政策,支持两县的发展。鉴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调整权限在中央组织部、人社部、财政部等中央部委,我们将配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争取调整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的支持。同时,我厅将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相关工作。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3日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