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2〕49号
省卫健委:
胡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市州级公立医院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做好公立医院岗位管理、职称晋升、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促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相关政策
(一)适当提高岗位结构比例。2021年出台《关于调整优化全省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规定三甲、三级、二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按不超过39%、35%、30%控制。同时,健全岗位结构比例动态管理机制,分别建立重点单位正高级、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浮动机制。
(二)完善卫生系统职称制度。一是制定卫生系列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出台《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职改办〔2018〕5号),促进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实施基层卫生职称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75号),在卫生领域全面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基层卫生职称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一经单位聘任,享受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待遇。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1300余人获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三)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2017年,我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并于2018年扩大试点范围。2020年,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76号),要求各地要在2020年底前尽可能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纳入当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实现了收入水平的增加,单位内部分配体现了向一线岗位和关键岗位倾斜,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四)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机制。结合我省实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40号),允许包括公立医院在内的事业单位突破现行工资制度,对紧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分配形式。高层次人才薪酬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原核定的总量之外单列,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按绩效工资管理有关规定相应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优化全省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督促各级人社部门指导公立医院做好岗位设置相关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相关要求,会同主管部门继续深化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改进评价方式,切实发挥好职称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调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他们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三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出台全省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工资薪酬分配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鼓励公立医院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特殊薪酬,单列核增薪酬总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3日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