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2〕39号
省发改委:
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183号建议“关于建立推动落实《新时代推进湘西地区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意见》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职能职责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引导专家深入大湘西基层服务。为吸引更多优秀专家到湘西地区扶贫扶智兴业,促进湘西地区加快发展,原省人事厅印发了《关于湘西地区建立特聘专家岗位制度的实施意见》(湘人发〔2005〕76号),明确从2005年起实施湘西特聘专家制度。依托湘西特聘专家服务团累计引导农林牧渔等产业领域10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深入湘西地区服务,通过支持湘西地区产业一线开展技术指导、产业升级、人才培养,打造了专家服务基层长效机制,有力促进了湘西地区脱贫攻坚。2020年起,在实施湘西特聘专家支持计划、创新性拓展实施了“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联合国家级专家服务示范团、博士后下乡服务行动等项目,每年组织引导10批次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专家、博士后深入大湘西地区乡村振兴一线开展项目技术对接、解决产业发展难题、培训一线技术人员,通过柔性引智服务的方式,有效推动人才资源向湘西地区聚集。
(二)强化大湘西基层人才评价选拔。一是做好扎根大湘西地区人才评价。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指示精神,启动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鼓励引导专技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充分激发专技人才服务基层热情,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大湘西地区共有13人获评基层正高级职称,2800余人获评基层副高级职称。二是做好大湘西地区乡村振兴人才选拔。2021年第五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为大湘西地区相关市州单列乡村振兴人才推荐指标,充分发挥政府津贴制度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中的示范激励效应。
二、相关政策
(一)实施基层职称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75号)和《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湘职改办〔2020〕13号)等文件,在卫生教育领域全面实施基层职称制度,比例单列,不占当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评价结果在基层单位全部兑现了相关待遇。
(二)实行“三个单独”倾斜。《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
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明确: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所有系列(专业)应根据当年度申报参评情况,单独组建基层一线专技人才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三)鼓励服务基层奉献。《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号)要求:中小学、卫生、农业、林业等系列(专业)职称评审设定“凡晋必下”,相关系列(专业)须将到基层一线从事专业服务业绩列入量化评价指标,强化服务基层的业绩贡献评价。
三、对于建议的采纳意见及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推进湘西地区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意见》,立足我厅职能,助力大湘西地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探索在基层农林领域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定向评价结果在基层单位适用并兑现相关待遇。对“定评定用”的基层高级职称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各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二是紧扣乡村振兴人才需求,持续引导专家人才深入大湘西地区乡村一线服务,补齐乡村振兴人才短板。三是将“银龄专家”纳入“湘才乡连”项目选派专家的范围,充分激发调动“银龄专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鼓励支持大湘西地区市州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形成省市人社部门柔性引导专家服务湘西地区建设发展的合力。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4日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76)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2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