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1〕118号
周有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我省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进步和全面普及,我国新经济新业态迅猛发展,给劳动就业领域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新经济新业态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是新增就业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它模糊了传统劳动关系,进而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造成影响。尤其是工伤保险制度以劳动关系为参保前提,新经济新业态的去劳动关系化造成大量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无从保障。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第一次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按照文件精神,人社部会同相关部委正在研究制定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具体办法,并且已经两次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意见建议,同时明确了长沙市为我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城市。我们将指导长沙市开展前期基础性调研,研究政策措施,探索实施路径,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运营模式。另外,《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国发〔2021〕6号)已明确人社部牵头于今年6月底前出台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文件,待文件正式下发后,我们将按照人社部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