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1〕107号
毛铁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乡村产业扶贫车间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大力开展示范性扶贫车间认定并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定向接收贫困劳动力,引导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着力解决贫困劳动力想就业、又不能外出的问题。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就业扶贫车间达到5089家,比2019年增加2126家,共吸纳24.2万人就业,其中贫困人口5.3万人。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我省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扶贫车间建设的政策文件,为扶贫车间建设提供政策支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对扶贫车间建设要求、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扶贫车间用地保障服务的通知》,鼓励各地盘活存量闲置资源,充分利用校舍、旧村部、旧厂房等闲置房屋创办扶贫车间,鼓励利用乡镇(村)闲置土地以及空心房、危旧房拆除腾退土地建设扶贫车间,给予扶贫车间在建设用地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省文旅厅联合省扶贫办下发了《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的通知》,支持全省各地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省扶贫办等6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金融精准扶贫五年规划(2016-2020年),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做好全省金融扶贫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顶层设计。建立湖南省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市县两级建立以地方政府领导为组长、人民银行牵头、多部门参与的金融扶贫组织领导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对扶贫车间给予场地费补贴、物流费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省扶贫办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示范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进行奖补,2020年为已认定的96家“湖南省示范性就业扶贫车间”和1990家扶贫车间共安排财政专项奖补资金3090.5万元,促进扶贫车间低成本快速发展。将扶贫再贷款重点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带动就业的扶贫经济组织,引导借用再贷款的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切实向贫困地区让利。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494.6亿元,撬动金融机构投放涉农贷款超2000亿元,充分发挥了扶贫再贷款的杠杆作用。其中,11个深度贫困县扶贫再贷款增长40.3%,高于全省平均增速9.1个百分点。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注重扶贫车间典型案例的宣传,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扶贫车间建设。广泛搜集就业扶贫工作进展经验及成效,包括发展扶贫车间等载体的典型案例和措施做法,报送国家部委统一宣传报道,同时在我省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推广。武冈市充分发挥乡镇商会的作用,由商会会员直接建立或由商会会员引进建立扶贫车间,截至2020年底,武冈市已建成309家扶贫车间,提供就业岗位1万余个,实际带动就业8340人,其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2635人,平均每人每年增收达1.8万余元。他们的做法得到国务院扶贫办的肯定并进行宣传推介。
四是突出特色发展。组织开展金融支持“一县一特”特色产业发展试点,根据全省“一县一特”产业布局,立足区域产业特色,优先在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推进金融支持特色产业试点,支持贫困地区县域茶叶、稻虾种养、水产养殖、中草药种植等基础好、带贫能力强的产业发展。联合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特色产业企业名录清单,组织金融机构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制定专属融资服务方案。进一步加强金融、农业、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强化政策合力,着力推动金融扶贫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金融扶贫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有效衔接。截至2020年末,13个试点地区特色产业贷款余额达到135.1亿元,同比增长54.1%,累计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6000家。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重点聚焦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乡村社会服务带头人等三大类群体,为乡村真正培养一批干得好、留得住、带得动的乡村振兴永久牌带头人。鼓励外出返乡回乡人才创新创业,也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培养造就“土专家”“田秀才”。全省已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22.4万人,不少高素质农民进入村“两委”班子,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等“三农”工作领军人才,真正形成良性循环,农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学历提升计划“双轮驱动”,构建高等农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育“三高协同”发展格局。近些年,以工程项目为抓手,每年培育农民近2万人,为保供增收提供了坚实人才支撑。着力打造农业职业教育2.0版本,为广大农民量身定制职业教育培养方案,推动高职扩招向广大农民敞开大门。同时积极推动高等农业教育改革,加快“新农科”建设步伐,引导农业高校更好地发挥为农育人使命责任。加强培训体系多元化建设,切实发挥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等社会力量要发挥各自特长,推进科技成果承接转化,提供实习实践、创业孵化、跟踪指导等支持服务,加快形成各类资源在机构间和区域间协调对接、共建共享、优势互补、高效协作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截止2020年底,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培训机构587家、培育师资库5516人,分类型、分产业、打造示范实训基地717个。打造农民学习、提问的在线平台,开发建设的湘农科教云平台已实现了在线教育培训、农技推广服务、在线管理考核等功能,支持各地组织农民在线学习。截至目前,湘农科教云平台注册用户数已达22万,其中专家和农技人员2.9万人,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农民用户19万人,云平台上线农业课程和农业技术视频超5000个,新冠疫情发生期间,在湘农科教云平台举办55场在线直播,观看数超26万人次,实现防疫与学习两不误,助力农业复工复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政策衔接,延续扶贫车间相关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要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财政部牵头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人社部牵头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各项优惠政策。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加强就业帮扶衔接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继续推进扶贫车间发展建设。省民宗委已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纳入了《湖南省民族团结事业规划(2021-2025)》编制内容,高位推进全省民族地区“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十四五期间”我省民族地区乡村产业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的现代农民。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一二三产业融合、种养加销一体化培训需求,建立分层分类、训育结合、全产业链培育工作机制,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育等行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开展现代农民学历提升行动,配合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支持涉农高校、农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面向“三农”主战场培养人才。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能力提升行动,推广应用湘农科教云及云上智农平台。开展湘农科教云及云上智农平台在线学习、资源开发和教学管理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有效融合,推动科技、推广与培训融合贯通。建立师资培训课程体系,推进名师名课名教材一体化发展。坚持以用为主,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等资源,选好用好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推出一批全国或全省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菜单式”培养,形成一批典型模式。提升培训标准化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关键环节标准规范建设,重点规范现场教学的基本流程,完善师资、基地、教材遴选标准。强化跟踪服务和考核评价,建立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跟进农民学员产业发展,持续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指导等服务。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化指导工作,完善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培育效果在线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可跟踪,推进农民培育质量效果评价全覆盖。
三是持续宣传推广,强化典型示范引领。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海报、标语各类宣传媒介,及时宣传就业扶贫车间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引导脱贫劳动力在就业扶贫车间就业,努力激发其内生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引导各类企业和组织积极参与就业扶贫车间发展,营造社会良好氛围。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强化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发展典型事例宣传推介。重点发现培育民族地区扶贫车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意识深入企业职工思想,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相结合,与解决各族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与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
四是发挥特色优势,保障民族地区乡村产业发展。借力民族风情小镇、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等建设,帮助民族地区抓特色产业开发,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增强自我发展动能,有力推动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带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落实好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帮助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促进民族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以民族专项资金为引导,积极争取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和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帮助民族乡村开展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培育典型,以点带面,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充分发挥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用,重点向民族乡村振兴、扶持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倾斜,激活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推动民族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