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1〕96号
王晚连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以更严格的考核方式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建议》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强化领导与联动攻坚同步,深化改革与创新机制并举,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从2019年开始,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壮大了技能人才队伍。截至2020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51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50.1万人,为我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了积极力量。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推动,优化工作机制。一是构建合力攻坚领导机制。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发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主体单位作用,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14个市(州)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构建了组织有力、联动攻坚、合力推进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体系。二是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和《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涉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形成了覆盖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考核督导通报机制。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真抓实干评比和年度绩效考核,下达计划任务,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地方重点调研督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拓展平台载体,扩大培养规模。一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紧密结合我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夯实高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共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9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7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90个,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区域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二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高位将“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突出企业职工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培训补贴正常增长机制,通过扩工种、提标准,推动我省技能劳动者总量不断扩大。2020年,全省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8.8万人次,完成人社部下达给我省70万人次目标任务的198.3%。三是重点人群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大幅度增长。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为重点,深入推进技能脱贫行动,组织实施了30所技工院校对口帮扶51个贫困县的“技能扶贫千校行动”,全面提升贫困人口技能素质。2020年,全省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技能培训13.1万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将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抓手,为退捕渔民量身定制“转型”计划,全方位服务转产就业。截至去年底,累计培训建档立卡退捕渔民4034人次,实现了应培尽培。
(三)加强证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一是严格结业考核管理。指导各地加大对培训机构开展结业考核的监管,培训机构开考前须提交考试申请,试卷命制经人社部门审核,正式开考时由人社部门现场督巡,考试结束后,结业考核结果提交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实现对结业考核的无缝监管,严把结业考核质量关。二是强化培训过程监管。首先,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必须通过人社部门的年度督导评估方能使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业务,对年度督导评估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实行动态退出。其次,实行开班备案制度。培训机构开班前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通过省平台报送学员名单、教学计划、考试安排等情况,人社部们进行审核备案。未经网上开班备案的,不予补贴。最后,培训机构要对参培学员进行考勤,对上课学时达不到规定课时80%的学员不得安排结业考核。部分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职业技能培训监管的具体办法,岳阳市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管。三是培训合格证书编码管理。结业考核审核确认后,对结业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生成唯一的16位培训合格证书编号,省平台自动完成备案登记,可通过互联网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智慧人社”APP、“湘就业”平台查询基本信息。为进一步强化培训质量监管,规范培训合格证书备案工作,各级人社部门按照“谁审批开班备案,谁负责质量监管”的原则,对未按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在省平台中暂停其合格证书备案登记资格。四是持证领取补贴。下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7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的,学员必须通过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外且我省开展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学员必须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凭取得的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培训补贴;对国家已取消职业资格证书而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暂未开展的职业(工种),学员持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四)创新评价办法,深化多元评价。一是健全我省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按照国家关于技能人才评价整体改革方案,先后出台《关于在部分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37号)、《关于在全省征集社会评价组织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40号)、《关于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47号)等文件,积极构建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改变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二是鼓励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专项能力评价。目前我省已备案40家企业、54家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39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分别面向本企业职工、本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劳动者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评价,基本形成了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价、企业(院校)自主评价等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同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其评价活动进行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报告中提到的结业考核存在降低考核要求走过场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培训质量提升,更加注重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努力推动城乡全体劳动者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不断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效。一是切实强化培训过程监管。强化日常教学检查,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定位打卡等技术手段,重点对学员到课、培训教师到岗、完成培训学时等情况进行监管。二是优化培训合格证考试管理。研究制订《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建立健全培训合格证书备案登记制度、加强培训合格证书备案管理等方面,全面优化我省培训合格证书备案管理工作,规范证书管理和查询。
(二)全面提升培训机构办学水平。一是把好培训机构入口关。加大对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和变更的审查力度,强化培训职业(工种)设置审批与师资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行联动统一,达不到相应条件的,将不能通过该培训职业(工种)的设置审批。二是强化培训机构质量督导。重点对培训机构的师资配备、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培训内容、年培训人次数进行年度质量督导,质量督导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
(三)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一批大型骨干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大力推进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考核。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的重视和关注,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