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1〕86号
省民政厅:
胡小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228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42号),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服务等就业技能培训,并在以下几方面创新培训政策,激发培训潜力:一是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班备案并统一编码的《培训合格证书》,即可享受培训补贴。二是与养老服务机构等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的100%享受培训补贴。三是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同时,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019年4月,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湘人社〔2019〕29号),对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养老护理员等213个工种,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019年3月,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将养老护理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从2017年的550-1760元,提高到710-2290元的补贴标准。2018年9月,我厅公布《2017-2019年湖南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我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其培训补贴标准按目录公布标准上浮10%。2020年3月,联合财政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字〔2020〕6号),明确对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再次普遍提高50%,养老护理员被确定为紧缺职业(工种),普调后其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的规定仍继续执行。同时,扩大补贴工种范围,现行补贴目录内的213个工种以外,养老服务业中凡是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技能人员类职业(工种),或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所有职业(工种),均可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范围,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关于强化基本公共服务
(一)组织开展“湘融湘爱”系列服务活动
2020年春节期间着力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3500余件,优化服务事项2700余项。2021年春节期间“湘融湘爱”6大专项行动“优质、高效、精准、温馨”帮助农民工留岗留工安心就业、权益保障放心过节、服务事项舒心办理、平安旅途顺心出行、走访慰问暖心关怀、主题宣传贴心引导,广大农民工好评如潮。组织专列专车2071趟次,为29.3万名返乡农民工提供“点对点”直达服务,帮助农民工安全返岗。
(二)健全服务保障社会协作机制
印发《“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监测预警社会协作机制实施方案》,通过政府主导,发动社会组织的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保基本,社会作补充”的农民工服务保障体系,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11月省人社厅为首批13家省级“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社会协作单位”授牌,支持鼓励协作单位在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实施“湘融湘爱农民工权益关爱湖南行动”,推进“湘融湘爱农民工市民化融合湖南行动”等四个方面做好协作,协作单位中包括湖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