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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04-20 10:06

湘人社建函〔202142

省卫健委:

帅清民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无偿献血工作长效发展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目前,属于事业单位的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引进方式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在编制限额内自主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相关政策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目前,我省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主要由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设置条件、自主组织实施。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向同级编制部门申报招聘计划

三、对于建议的采纳意见及打算

对于加强采供血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属于事业单位的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招聘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卫生、编制等部门,指导属于事业单位的采供血机构科学合理制定招聘方案,切实保障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招得进、留得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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