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04-20 09:36
湘人社建函〔2021〕34号
省卫健委:
李红辉委员《关于落实国家医改集采政策,科学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建议》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薪酬制度等多方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将薪酬制度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配套推进,有利于增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促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运行机制更加顺畅、服务价格更加合理、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医保制度更加规范。
二、现有政策
作为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我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于2017、2018年分两步走开展和扩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范围,2020年全面推开。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分配秩序,改善医务人员待遇,相关文件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控费等方面均有相关表述与操作。
(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在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人社发〔2017〕33号)中明确提出“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76号)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及时利用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成本控制等措施等增加医院可支配收入,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业务收入中的比重。
(二)关于医保控费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联动。我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7〕81号)将医保控费目标完成系数作为省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绩效总量核定公式中的因子,直接影响该试点医院薪酬总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采纳情况
下一步,我们就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对医院人员经费支出的监测指导。一是按国家有关要求及时收集、监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以及人员经费支出占比情况,在面上进行总体调控。二是及时利用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增加的医院可支配收入,贯彻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指导医院优化薪酬结构。在前期“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充分考虑医保控费因素,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搞好搞活内部分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