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1〕20号
省教育厅:
侯海龙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教师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在农村中小学岗位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及提高待遇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倾斜政策,不断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二、相关政策
(一)中小学校人事管理方面。一是指导学校开展公开招聘。允许学校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合理设置岗位条件,灵活选择考试方法。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对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专项招聘。二是优化中小学岗位设置。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确保专业技术岗位在岗位总量中的主体地位,确保教师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主体地位,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要求教师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以副高级岗位职数为基数、按不超过3%的比例核定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岗位职数,进一步畅通中小学教师晋升通道,增强教师的成就感和获得感。
(二)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方面。经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我们于2020年9月印发了《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湘职改办〔2020〕13号),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建立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旨在吸引一批优秀教师到乡村中小学校任教;建立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旨在引导教师扎根乡村中小学校长期从教。一是对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当地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二是对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申报时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标准的教师实行职称评审职数单列统筹。
(三)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方面。2015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实施中有关操作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为全面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一是落实基本工资与相关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出台或转发相关文件,确保及时按标准兑现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高定,落实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二是确保绩效工资兑现。近年来,中央和省财政每年固定安排20.77亿元,支持市县为义务教育教师兑现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列入了对市县转移支付基数。在绩效工资分配时,要求向艰苦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倾斜。三是实施乡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自2016年起,我省对所有贫困县实施了乡村基层教师人才津贴政策。根据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县城关镇)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教育人才津贴。所需资金按省拿大头的原则进行分担,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4亿元。从2019年9月1日起,扩面到全省贫困地区以外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根据学校所在位置,区分行政村(含自然村)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街道、县城关镇)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150元的人才津贴。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共担,全省每年将新增投入3.49亿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24亿元(占比约64.18%)。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确保省定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水平。
三、对于建议的采纳意见及打算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畅通基层人员晋升通道;加强创新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制度,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二是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现状调研。制定问卷调研表,全面掌握全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分片召开调研座谈会,重点了解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为下一步实施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做好制度设计。
(二)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方面。按照湘职改办〔2020〕13号文件要求,全省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于2021年4月底以前完成。目前各市州和省教育厅已基本制定了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具体操作细则,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评审相关工作。下一步,待全省首次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总结各地的经验做法,听取基层教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完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三)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方面。一是我们将充分调研,同时也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请求国家适时调整教龄津贴标准。二是和教育、财政等部门配合,指导市县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的政策,对农村学校教师交通补贴,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奖金等情况纳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进行考虑,通过奖励性绩效体现出向班主任老师和优岗教师的倾斜。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