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2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04-09 08:39

湘人社建函〔202118

省委组织部:
   周记超等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经济基础薄弱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提高了新进人员素质,增强了事业单位的综合实力。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着力实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科学化、规范化。同时,创新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引导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二、相关政策
  (一)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目前,我省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主要由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设置条件、自主组织实施。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2020年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创新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制度。文件规定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参照执行湘人社发〔2017〕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三放宽以允许”(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允许限制户籍)等政策;面向特定对象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核准的编制内招聘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对于建议的采纳意见及打算
   对于“由人社部门出台政策,扩大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自主权”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指导各市州人社部门切实贯彻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制度。下一步,我厅将根据职能,积极配合组织、编制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切实保障基层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招得进、留得住”。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9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2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67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