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提函〔2021〕36号
省应急管理厅:
吴卫龙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基层应急安全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精神,2020年7月,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拓展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空间,强化待遇保障,引导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二、相关政策
2020年,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创新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制度,畅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通道,引导和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激励机制。
三、对于提案的采纳意见及打算
关于“启动我省基层应急安全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畅通基层人员晋升通道;加强创新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制度,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