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提函〔2021〕6号
省教育厅:
何凤姣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建设和专业化发展,加速我省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大量科技成果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研发方向市场转移,涌现出了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园、技术交易所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服务机构,聚集了一批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工作的专技人才。这些专技人才具备技术转移转化专业服务能力,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工作的专技人才是近几年来出现的新职业人群,由于某些条件的制约,目前我省尚未设置对应的职称晋升专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选择相近专业,自主参加我省30个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明确:新设职称系列要由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职称系列。但各职称系列可根据行业领域发展需求,结合新产业、新业态需要,新增分支专业。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提出:要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工程系列相关评审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同步。
三、对于建议的采纳意见及打算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委员建议,我们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省工程技术领域发展需要开展调研,借鉴北京、上海的先进做法,充分论证在工程系列下设立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的可行性,加快制定相关评价标准,待条件成熟后按照相关程序审定,再予以公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