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21〕14号
省文旅厅:
周钟鸣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文艺院团戏曲传承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文艺类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按省属、市(州)属、县属三个层级执行,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不高于20%、10%、5%。其中,部分省级文艺类事业单位(如: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湖南省湘剧院)参照科研设计院的标准执行,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达到30%。
二、相关政策
2011年,《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行草案》规定,文艺类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单列,其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省属、市(州)属、县属三个层级执行,分别不高于20%、10%、5%。
2020年,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创新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制度,畅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通道,引导和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激励机制。
三、对于建议的采纳意见及打算
关于“合理增加基层院团中高级岗位比例”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畅通基层人员晋升通道;加强创新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制度,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二是会同文旅部门开展调研,适时调整文艺类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畅通文艺类专业人才的晋升通道。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9日
(联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