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19〕124号
尹志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将贫困地区县级公立医院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实行财政补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4年10月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公立医院普遍反映社会保险缴费压力大,此问题产生的根源是:新医改实施以来,城乡居民医疗需求不断增加,各级公立医院床位和工作人员供不应求,在职人员明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医院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医院结合单位财政补助和医疗收入自行负责发放;改革后,医院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标准发放,在职人员由本人和单位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由于医院在职人员远多于退休人员,此项改革从短期看,确实增加了公立医院支出;但从长期看,有利于减少医院退休人员不合理支出,促进医院长远发展。
2012年,我省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5年在全省87个县市全面实施,中央和省财政分别按每个县市300万元、150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每年补助资金近4亿元。同时,省财政不断完善补助资金分配办法,主要参照各地常住人口、医院住院和门诊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等因素分配资金,各市县也参照省级做法进一步完善了补偿办法。
当期,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攻坚期,各项工作的资金供需矛盾都较突出,财政保障压力较大。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根据现行预算体制,县级医疗机构的改革发展由县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包括人员经费(含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缴费)在内的各项补助,由县级财政根据本地财力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下一步,省财政将加强调研,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支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院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专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工养老保险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31
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建议编号 |
1972 |
提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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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标题 |
关于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将贫困地区县级公立医院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实行财政补贴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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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类型 |
□A |
□B |
☑C |
□D |
沟通联系的代表或委员姓名 |
尹志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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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联系时间 |
5月9日、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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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联系类型 |
☑电话联系 |
□见面座谈 |
□走访调研 |
□其他形式 |
沟通联系详细情况 |
5月10日与代表电话联系,按对方要求于当日将答复通过电子邮件发了过去。后因对方一直在外出差,没能及时打开邮箱看,5月22日代表回复,对答复基本满意 |
承办处室: 职工养老保险处 承办人: 屈剑林
注:建议提案的主办单位或分办单位填写此表,会办单位不需填写。